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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委印发重要指导意见,即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09-17 10:01:48       作者:浙江寰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9

近日,杭州市建委发布《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的指导意见》。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发展目标

到2027年,建设6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工程,打造6家以上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建设3个以上智能建造高能级创新中心,研发和推广应用一批具有领先水平的适用性强的智能建造技术、系统和智能装备,培育一批熟练掌握智能建造技术且实践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专家、技术管理骨干和产业工人队伍。

到2030年,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和智能建造高能级创新中心数量进一步增加,掌握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的智能建造核心技术。智能建造整体水平提升,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型建筑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领域基本实现从建造、制造到智造的转变,成为全国智能建造城市典范。

主要任务

(一)营造智能建造发展良好环境。

1.实施智能建造项目试点。

  • 鼓励和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广泛采用BIM、物联网、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和装备

  • 推动市、区两级国有建设平台和建设主体每年在重点片区、重大项目中遴选不少于30个新建或在建的项目开展智能建造应用试点

  • 在千项万亿、省市重点项目中优先遴选教育、医院、养老、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类试点项目

2.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

  • 扶持培育一批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建筑产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等领域的智能建造骨干企业

  •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推动设计企业提升BIM设计协同能力,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

  • 推动总承包企业提升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和实战能力,对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以及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要素进行全方位数字化集成管理。

(二)加快智能建造人才队伍建设。

1.培育智能建造人才队伍。

  • 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智能建造专业人才,探索开展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 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院校与企业建立战略合作,通过订单式培训、“双师型”教学、高级研修班等形式,联合培育智能建造各方面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 组建智能建造专家库,为智能建造提供技术咨询和智力支持。

2.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工人队伍。

  • 推动和支持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建立智能建造实训基地,开展智能建造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教育,探索建立健全智能建造建筑工人技能等级资格认证和继续教育,提升建筑工人智能建造职业技能水平

强化政策扶持

鼓励和支持招标单位将获得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技术成果等作为定标择优因素之一。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创优夺杯。

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优先支持申报省级工法、省建设科技奖、省科学技术奖

对省级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予以信用激励

支持智能建造高水平技术人员和高技能建筑工人申报认定“杭州建设工匠”“浙江建设工匠”等。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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