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09 09:29:46 浏览次数:13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温州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畅通产品落地应用渠道,加快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赋能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2023〕1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省建设厅在前期编制发布《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技术导则(试行)》的基础上,组织修订并形成了新版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主要种类、适用工程部位、质量标准及应用规程参考目录》,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主要种类、适用工程部位、质量标准及应用规程参考目录(第三版).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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