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8 10:24:47 作者:小俞 浏览次数:1168
(四十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社保归税务征收,有何影响?
大家都知道,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工作了。这一重大变革,会让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虚假工资申报的企业致命一击!
地税之前只是替社保局代收社保费的这么一个角色,说白了就是“帮别人数钱的”。
所以,之前在社保征收方面可能抓得没那么紧。你公司有人没有买社保,税局可能比对起来困难;或者都按最低标准去交,交了总比没交好,税局也就默许了,反正不是自己的孩子,这么操心干嘛呢,对吧。社保局可能也是拿别人的手短,你收多少过来就拿多少,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
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变成自家孩子了,重视程度你好好掂量!
其次,之前税局要把社保信息和交个税的工资比对起来,费劲!还得从社保局那里共享信息,现在好了,个税是自己的,社保也是自己的,比对困难?不存在的!想怎么对都可以!
另外,前段时间的发改委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则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其中还有税务总局的联合署名,原来这是个伏笔。
公告里有一条说的是,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坐飞机也将受限!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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